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节奏轻快活泼型乐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节奏轻快活泼型乐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
其特色是体态律动教学。它要求学生把身体作为乐器,把听到的音乐再现出来。体态律动不同于舞蹈,它是以身体作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体验音乐节奏的速度、力度、时值变化,体态律动的动作一般分为原地动作和空间动作两类。原地动作包括;拍手、指挥、摇摆、弯腰、说话、歌唱等;空间动作包括;走、跑、爬、蹦、跳、滑等。这些动作可以和身体的高、中、低位置结合,也可以用身体的头、身、臂、手、脚等各个部位,与歌声的动作、体感、表演等相互配合,以表示不同的节奏、旋律、和声、复调、曲式等。
它以游戏为课程方式,发现个别学生松懈、涣散时,会立即变换,永远处于新鲜状态。
二、柯达伊音乐教育
其特色是以歌唱教学为主,从简单的单声部旋律到轮唱、合唱等歌唱形式,都是以清唱的方式来实施教学,而且不依赖任何乐器的伴奏。
声音是听觉的艺术,它没有视觉的形象,柯达伊教学法中有一套非常实用的手势,可以让孩子通过视觉形象来感受音高的概念。
这组手势其实是英国人约翰·柯尔文首创的,柯达伊把它借鉴到自己的音乐教育体系中来,并发扬光大。
儿童不但能在「唱」当中学会呼吸、歌唱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各种音乐的知识和常识也能通过「唱」的方式来学习。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
奥尔夫倡导元素性的音乐思想,他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必须动脑、动手、动脚,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于是他发明了一套“元素性”的奥尔夫乐器,是一组很容易掌握的打击乐器。同时,他还充分运用人体各部位可能发出的声音参与演奏,并冠以“人体乐器”的美称。
卡尔·奥尔夫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为联邦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奥尔夫( carl · orff1895 — 1982 )所创建。这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它赋予音乐教育以全新的反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已经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反思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仍长期使用着以歌唱、教学乐理知识为主体的陈旧模式,忽视学生对音乐的情感激发和体验,忽视学生在音乐学习的主体性、主动性、个性和创造性。认真研究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和体系,我们会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奥尔夫教学法
理念 从音乐产生的本源和本质出发,即“诉诸感性,回归人本”—这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这与我们原先对音乐教育本质和目的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奥尔夫认为:表达思想和情绪,是人类的本能欲望,并通过语言、歌唱(含乐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而我们传统的音乐教育认识却不是这样,我们的课程一直是把通过学习歌唱和乐理以及相关的音乐技巧和能力作为美育的手段和目标,目光集中在如何学得好上。
其实,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本能的唱、奏、舞蹈并不是很难的,甚至可以表现出一定的水平。因为出于本能的唱、奏、舞蹈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在这样的过程中,学生没有担心“学不会”而挨训或丢面子的精神负担,因而都会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满足感。这种自然流露的形式还有助于促进学生即兴发挥的创造力的萌发。由于这种创造力的萌发和得到激励,所以造就了学生学习各种音乐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状态,教师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必然成了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诱导者和参与者。愉悦身心、学习艺 术,二者相得益彰。这正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重要特点之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节奏轻快活泼型乐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节奏轻快活泼型乐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