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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的课程,古典音乐的课程有哪些

Time:2023-12-18 04:38:20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典音乐的课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古典音乐的课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古典乐有哪几种类型?

古典乐是古典音乐的类型。古典音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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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是指那些hh西方中世纪开始的,在欧洲主流文化背l景下,创立的古典音乐,主要因其复杂多环境和极其厚重内涵,而有削于通俗音乐和民问音乐。狭义指古典主义时,最著各维也纳,派,贝多芬等作曲家。

古典音乐杂志有哪些?

《人民音乐》(就是《留声机》)、《视听前线》、《发烧友》、《高保真音响》、《视听》,市面上能买到的杂志大多只介绍古典音乐、乐评、和音响等,没有纯粹的关于乐器和古典音乐的(介绍乐器的尤为罕见),建议你去书店看一看,可能会多一些你需要的类型。

请问古典主义的代表作曲家有哪些?

海顿,代表作《第九十四交响曲》、《创世纪》等;nbsp;莫扎特,代表作《第四十交响曲》、《第四十一交响曲》、《费加罗的婚礼》、《安魂曲》等。

nbsp;贝多芬,代表作《月光奏鸣曲》、《英雄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田园交响曲》、《第九交响曲》。

nbsp;注:古典音乐不完全等于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的音乐家的代表人物,一般都只讲到三位: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其他的像舒伯特、约翰·施特劳斯、肖邦等一般都被认为是浪漫主义音乐家。

从版权上来说,弹奏一首古典音乐算侵权吗?

您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的保护时限为五十年,超过时限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弹奏不算侵权。具体规定如下:《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典音乐的课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古典音乐的课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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