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国古典音乐家作品赏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外国古典音乐家作品赏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应该很多的,我收藏的有
《作曲家的人格声音》, 《经典音乐如是说》,国家大剧院的《十八讲系列》4本,刘雪枫的《晚安!玫瑰骑士》、《声音中不能承受之轻》、《情迷马约卡》、《隐秘的肖邦》、《弹出来的亨德尔》,《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杨燕迪音乐论文集》,《古典和浪漫时期的音乐美学》,《音乐风格的艺术原则》,《首演》,巴伦博伊姆的《生活在音乐中》,《萨义德音乐随笔》,等等,另外杂志类的《三联爱乐》,《音乐爱好者》也非常好,可以根据自己偏爱的方面选读。
巴黎交响曲是奥地利著名作曲家海顿在1785至1786年间创作的交响曲,当时他受巴黎贵族邀请在巴黎创作了六首交响曲,后人将这六首编号从82至87的作品统称为《巴黎交响曲》。这六部作品是针对大乐队创作的,因此有着更丰富的音响和音色变化,乐评界称这些作品“气质非凡、结构超群,令人惊叹”。
曲目介绍
《C大调第82交响曲“熊”》——海顿,约作于1786年,不过这并非是他本人所起,而是出版商加上的。为什么他们要给这部作品起这样一个名字呢?
原因就在我们音频中听到的《C大调第82交响曲“熊”》第四乐章中。在这个乐章的开始部分,低音弦乐器演奏出“嗡嗡”声,有些类似熊的吼声,或是它沉重的脚步声。
再加上乐曲中模仿风笛的伴奏与民间舞蹈的主题,我们仿佛能看到一只憨态可掬的熊正踩着稍显笨拙的步子,随着风笛声舞动,时不时还发出几声低吼。
《第82交响曲“熊”》是《巴黎交响曲》中的第一部作品(仅以作品编号论)。《巴黎交响曲》是海顿最为著名的两套交响曲之一,包含6部交响曲。
除去海顿别出心裁的创意和写作手法外,他在创作这几部作品时也特意迎合了当时法国观众的口味,使得这套交响曲一经首演就获得了极大轰动和好评。
作曲家
弗朗茨·约瑟夫·海顿(Franz Joseph Haydn,1732年3月31日—1809年5月31日),出生于奥地利南部的劳罗 ,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奠基人。
首先外国钢琴曲分很多种。首先钢琴曲就分好多。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说外国钢琴曲是以抒情为主。想必您也是比较侧重以抒情为主的钢琴曲。这样的曲子都很好听,演奏风格很舒缓,能给人无限的遐想。最最典型的音乐风格比如说象神秘园的音乐。老一些的象班得瑞的音乐,都是以舒缓为主。恰恰也是因为这点也成就了他们的音乐风格。
至于演奏风格。我建议LZ可以多听一些类似象舒曼,贝多芬,肖邦等一些古典音乐家的作品。他们的演奏风格各不相同。象舒曼是比较浪漫一些,贝多芬的音乐豪放又不失音乐的色彩。而肖邦则是那种高贵典雅,在原先宫廷里为国王贵族弹奏的音乐。各个作曲家都有着自己独一无二对音乐的理解。既然有这么多不同的理解,那么音乐风格就有很多很多种。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人对创作的目标也不是相同的。
您好。 肖像权是人格权,它是随着本人出生而产生,本人死亡而灭失的。因此,已故的名人、作家、音乐家等是不具有肖像权的。但是,不具有肖像权并不代表他人可以随意制作或使用他们的肖像。 之前在我国就发生过有人滥用鲁迅先生的肖像,因而被鲁迅先生的后人告上法庭的案件。那些已故的名人、作家、音乐家等的肖像权虽然因去世已经灭失,但是他们的肖像权所赋予的人格利益是被其亲属所继承的。若他人随意使用已故者的肖像用于营利或侮辱的,其家属是有权要求使用者进行赔偿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国古典音乐家作品赏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国古典音乐家作品赏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