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典音乐的体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古典音乐的体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欧洲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声乐艺术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巴洛克时期器乐音乐获得独立发展,开始能与声乐并驾齐驱,而古典主义时期是器乐音乐繁荣的时代。
巴罗克音乐100多年的发展,形成有三重奏鸣曲、大协奏曲、歌剧序曲、组曲和赋格曲等一批器乐体裁。作曲家们已积累起无需依赖歌词的纯音乐的创作经验,这为古典主义时期的器乐音乐繁荣奠定了基础。古典主义时期主调音乐风格已确立起统治地位,复调音乐尽管没有被完全抛弃,但已退居从属地位,音乐的旋律与和声成为最为突出的两大要素。古典主义讲求清晰和富有逻辑的音乐语言。匀称的音乐旋律句法和段落结构,取代了巴罗克音乐动机加变奏的装饰性旋律方法。具有辩证思维因素的奏鸣曲式(sonata form)成为作曲家们在许多音乐体裁广泛使用、不倦探索的最重要的音乐曲式。
新出现的近代钢琴受到人们的喜爱,它取代了拨弦古钢琴和击弦古钢琴成为一种家庭乐器,而钢琴奏鸣曲成为独奏音乐体裁中最受欢迎的形式,作曲家在钢琴作品的创作中形成了奏鸣曲结构的新概念和古典键盘风格。此外私人客厅里还有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的演奏形式,其中弦乐四重奏最受作曲家的重视。作为社交性的消遣和娱乐的如:小夜曲、嬉游曲等。由于私人音乐会特别是公众音乐会的兴起,大型音乐体裁繁荣起来。交响曲——“乐队的奏鸣曲”居古典器乐音乐的中心地位,它获得迅速的发展。当交响曲逐渐以宫廷的娱乐转变为公众音乐会的主要曲目是,它融入了时代的精神内涵。
古典音乐流行于古典主义时期,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后开始流行的,在1827年贝多芬逝世后开始没落,这一时期被人们称为古典主义音乐时期。这个时期欧洲乐风转向简洁实用的主调,出现了莫扎特、贝多芬、海顿等音乐大师,奏鸣曲、协奏曲、交响曲、室内乐等体裁逐渐形成与完善,古典音乐在巴洛克时期以后,音乐的主题变为富有丰富哲理内涵的古典音乐。
指十八世纪下半叶至十九世纪初,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乐派,亦称“维也纳古典乐派”。以海顿(1732-1809)、莫扎特(1756-1791)、贝多芬(1770-1827)为代表。其特点是:理智和情感的高度统一;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
创作技法上,继承欧洲传统的复调与主调音乐的成就,并确立了近代鸣奏曲曲式的结构以及交响曲、协奏曲、各类室内乐的体裁和形式,对西洋音乐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广义古典音乐:
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
2、狭义古典音乐: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本来是专指德奥在1750—1827年间,在“前古典时期”,喜歌剧体裁产生与发展;格鲁克歌剧改革影响了莫扎特与瓦格纳等人等歌剧创新;各种器乐发展成熟,如奏鸣曲、协奏曲、交响曲、室内乐等体裁逐渐形成与完善
3、欧洲艺术音乐:
从这个狭义的古典音乐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尔,乃至更早的宗教音乐(含天主教即罗马公教,东正教,基督新教),向后延伸到浪漫主义、民族乐派,以及20世纪西方的现代音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典音乐的体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古典音乐的体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